山大戟1分,丁香1分,大黄(炮)1分,不灰木(烧红放冷)1分,甘遂1分(以上先为细末),朱砂半两,水磨雄黄(并研细,水飞)半两,粉霜1钱,水银(用锡结砂子)1钱,巴豆(去皮心膜,不去油,研细)10个。
上为末,用黄蜡4两,于银石器中溶搅成膏,旋旋取为丸,如黍米大。
小儿吐逆不定,服热药过多不能愈者。
每服未周岁儿1粒,2-3岁儿2粒,4-5岁儿3粒,6-7岁儿5粒,10岁以上7粒,新汲水送下。